上外人〔2017〕9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名及职能调整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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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人事处  发布时间:2017-12-13

上外人〔20179号签发人:李岩松

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名及职能调整的通知

  

各单位:

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有关精神,保证校内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,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名及职能调整的方案经2017年第十二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,并经第二十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。现决定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国有资产管理处,维持原有正处级设置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原有工作职能进行部分调整:

松江校区校园日常管理(物业、绿化、保洁)的监管与联系的职责,移交给松江校区后勤服务中心;

各类房屋与基础设施的日常维修、装修及大中修职责,移交给后勤管理处工程维修中心,但参与制定各类基建与大中修工程计划与项目立项;

组织校内各部门向教育部申请改善基本办学条件经费预算,以及协调和督促项目执行的职责,移交给财务处;

各类电化教室和其他信息技术设备、网络通讯服务的运行维护经费的管理职责,移交给信息技术中心;

各类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购置、更新及运行维护经费的管理职责,移交给保卫武装处。

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体系,统筹校内各类实物性资产的配置;加强对各类工程、设备和服务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管理,建立健全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与体系;加强对各类房屋资源的统一归口管理,制定各类用房管理办法及教学、科研、办公用房配置标准,规范房屋出租出借的管理;加强对各类企业或经营性资产的管理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

  

上海外国语大学

20171129

  

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1129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