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外人〔2017〕5号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成立艺术教育中心的通知

发布者:钱海东发布时间:2017-12-13浏览次数:1113

上外人〔20175号签发人:李岩松

上海外国语大学关于成立

艺术教育中心的通知

  

各单位:

为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,进一步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,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经充分调研,2017年第十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,现决定成立上海外国语大学艺术教育中心。

该机构为学校大学生艺术教育的教学实践机构,同时也作为大学生艺术实践的行政管理机构,挂靠校团委管理。

该机构的主要职责为:实施大学生艺术教育,探索并开设具有上外特色的艺术教育课程,明确并落实教育部艺术类教育在通识教育中的要求;指导大学生艺术实践,具体指导打造上外大学生高水平艺术团,统筹指导大学生艺术类社团,组织艺术表演,提升校园艺术氛围;开展大学生艺术普及与交流等各类活动。

特此通知。

  

  

上海外国语大学

20171014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  

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1016日印发